一、办理事项名称: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调剂工作
二、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根据《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皖办发[2018]29号,《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建设改革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宣车改[2020]6号。
三、办理材料:申请单位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调剂使用审批表,车辆移交清册(相关表格见办理材料下载栏目)
四、承办科室及相关负责人:综合管理科,高康(科长)
五、办理机构、地点:宣城市鳌峰中路53号市机关事务局(3楼)综合管理科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电话:0563-3010922
八、监督电话:0563-3011077
九、收费信息: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十、办理流程: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