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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机构专项节能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6 17:37 信息来源: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做好能耗“双控”工作,根据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于7月27日至8月12日开展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自查自纠。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办公室及后勤保障股共同负责此项工作。7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工作的通知》(郎行管〔2022〕16号),要求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围绕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禁限塑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自查表及整改报告。

二是联合检查,积极整改。8月11日至12日,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对司法局、公安局、县医院、机关食堂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长效巩固,凸显实效。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了各单位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为顺利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将汇总本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将此次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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