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房地产管理制度;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房基建计划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房分配和调整;集中建设和管理市级干部的住宅和部分机关干部职工住宅;审批和分配行政用房的修缮项目和经费。
3.负责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查登记;管理使用和经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或授权的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和报废工作。
4.负责管理市直后勤服务单位(机关食堂、市直液化气站、市直机关幼儿园等),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安排以四大班子名义接待的重要来宾的生活服务和相关接待事宜、协助做好重要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和协助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的重要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接待网络,认真做好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下属二级机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预算。
纳入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2017年人员实有数
|
小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聘用
|
合计
|
|
33
|
68
|
30
|
0
|
22
|
16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
|
21
|
35
|
19
|
0
|
13
|
3
|
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
财政拨款事业
|
12
|
33
|
11
|
0
|
9
|
13
|
三、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73.31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103.34万元。减少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预算收入978.30万元,二级机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预算收入95.01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73.31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103.34万元。减少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预算支出978.30万元,二级机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预算支出95.0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含二级机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运行经费预算13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因参加公车改革,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不再保有公务车辆;二级机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没有公务车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含二级机构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含因调整办公场所需购置办公设备、更新淘汰老旧办公设备等。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