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房地产管理制度;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房基建计划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市直机关行政用房分配和调整;集中建设和管理市级干部的住宅和部分机关干部职工住宅;审批和分配行政用房的修缮项目和经费。
(三)负责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查登记;管理使用和经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或授权的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和报废工作。
(四)负责管理市直后勤服务单位(机关食堂、市直液化气站、市直幼儿园等),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安排以四大班子名义接待的重要来宾的生活服务和相关接待事宜、协助做好重要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和协助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的重要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接待网络,认真做好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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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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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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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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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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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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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374.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374.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6.4万元,降低1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接待费相比2014年降低51%。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万元,占93.1%;事业收入64万元,占4.7%;其他收入30.8万元,占2.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8万元,占71.6%;项目支出390万元,占28.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374.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3.2万元,降低1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接待费相比2014年降低51%。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3.2万元,降低1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接待费相比2014年降低5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支出;二是增加了金色阳光大厦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84.8万元,占71.6%;项目支出390万元,占28.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124.4万元,比2014年减少52.3万元,降低4.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紧缩开支,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等各项支出减少。其中:“行政运行”决算941.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06.8万元,与2014持平。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7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36.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45.4万元,比2014年增加2.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4.6万元,“提租补贴”决算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43.5万元,与2014年持平。其中:“学前教育”决算143.5万元,主要用于局所属预算单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一般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110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无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