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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05 16:12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2012年底,我局组织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进行了认真地学习研讨,并赴省内的蚌埠、滁州、马鞍山等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学习考察,初步形成了对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想法。近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我局报送汇报材料做出重要批示,就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想法、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局上下备受鼓舞,大家纷纷表示,在新的一年来,将一如既往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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