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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在郎溪县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1 17:09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传达国管局、省管局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1221日,宣城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在郎溪县召开,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暨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就2012年工作总结、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意见和设想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局分管领导周鲁徽副局长、张贵停副局长、李广盛副调研员分别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抓好各自分管工作提出了意见。

市局夏雪琦局长作总结讲话。她指出,《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为我们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出台的八项规定,对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觉用《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切实强化机关事务管理的法治意识。她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做为一项突出的、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后勤保障作用。二是要宣传好《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主体意识,既要赢得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也要不等不靠,抓好各项工作。三是要提前谋划,根据《条例》赋予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职能,在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完善制度,细化标准。四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要“练好内功、树好形象、带好队伍、抓好管理”,主动作为,为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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