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绿色出行、青年先行”,团市委和我局于今年6月份为16个单位团组织配发了17辆自行车作为办公用车使用,经过4个月的试运行,效果良好。随即我市30多家单位团组织主动申请要求配发公用自行车。根据各单位团组织申报自行车数量,团市委和我局研究决定共为市直37家单位团组织配发84辆公用自行车,其中市卫生监督所自费购置23辆公用自行车给单位职工使用。
为更好规范公用自行车的使用,我局联合团市委出台了《公用自行车管理办法》文件,印制了《公用自行车使用登记表》,并要求使用单位每月上报自行车使用情况。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自行车故障,将由销售公司终身为自行车进行售后服务,并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