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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各位车主
尊敬的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车棚内各位车主:
因车辆增多,现有车棚已经无法满足车辆停放的需求,请您将您已弃之不用的爱车另停他处。请您或转告您的同事:十天内将车棚内所有废弃不用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处理。没有处理的上述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将作为废品处理。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