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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三个强化”确保消防安全

作者:胡卫政 发布时间:2018-01-16 09:43 信息来源: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自防、自救、互救及安全疏散、应急灭火等技能演练,不断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利用移动展板、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方式宣传消防检查工作和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升各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知晓率以及自我防范能力。

二是强化排查措施。注重日常管理,立足于预防,做细消防安全工作,把管理责任、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治理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每日巡查责任落实到人,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摸排;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精干人员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设施维护。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维护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系统高效运转。定期安排水电工对消防栓进行检查,确保水带、枪头、灭火器等设备完好,管道内水压符合规定,并处于正常状态;同有消防安全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全天候维护保养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监测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动态;启用微型消防站,不仅在硬件上对消防安全防范进行有力补充,同时实现了“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进而达成“消防工作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期火灾”目标,消防应急能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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