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精神,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精细化使用管理工作,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是提升站位。《通知》指出,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必然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明确职责。《通知》强调,市直各单位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办公用房监管,严格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对使用单位的办公用房违规管理使用问题及时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
三是规范管理。《通知》要求,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办公用房监督管理职责。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和审批程序,杜绝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要加强办公用房日常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按规定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及时腾退移交办公用房。
四是上下联动。《通知》明确,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报办公用房基本信息和自查自纠情况,建立健全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办公用房实地督查,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日常细微管理。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参照《通知》内容加强县级办公用房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