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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办公用房服务保障工作

作者:佘仕琦 发布时间:2018-10-10 13:25 信息来源:局房管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服务保障工作,合理高效利用国有资产,妥善解决部分改革单位办公用房问题,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皖办发〔2018〕30号)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对市直部分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调配。统筹安排解决了市军队退役人员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等新成立机构和单位办公用房。配合市深化政务服务“一扇门”改革工作,安排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过渡办公用房,确保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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