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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和24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作者:张炎萍 发布时间:2019-03-11 16:18 信息来源:节能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日前,《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35号)《关于公布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皖管〔2018〕23号)相继印发,宣城市共有4个单位被评为“2017-2018”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4个单位被评为“2017-2018”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绿色发展,倡导绿色行为,积极推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一是加强节能宣传。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牵头组织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不断加强节能宣传,普及节能常识,树立节能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通过电视新闻的形式对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优秀案例。设计节能大使形象,制作节能普法宣传片,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蓝本,运用动漫的形式生动活泼的进行节能宣传。

二是开展走访调研。组织人员分别赴各县市区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对创建目标、评价标准以及数据能耗直报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各创建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调研指导,有效推动了全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是注重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局领导、专家来宣授课,重点就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直报操作流程进行现场培训交流。积极组织创建单位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远程培训。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对创建单位的资金支持,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向创建单位支持资金合计40余万元。

五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有效调动创建积极性。建立示范单位创建预审机制,将审核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了创建资料的收集,为我市顺利通过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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