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是宣城市一类幼儿园,建园于1985年,位于鳌峰新村住宅区内,园内外环境优美、绿树环抱,是花园式的学校。多年来,全园教职工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秀的教师队伍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家长的广泛赞誉。现根据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教师、1名保育员。
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性格开朗,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品貌端庄,有亲和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上岗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艺术类专业的毕业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区级以上技能技巧比赛、优质课比赛获奖等。
(3)有艺术类(音乐、舞蹈)特长。
(二)保育员: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性格开朗,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品貌端庄,有亲和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保育员上岗要求。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
4、有过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二、报名及面试
1、凡符合以上教师招聘条件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前,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到宣城市机关幼儿园登记报名。
2、凡符合以上保育员招聘条件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前,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到宣城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登记报名。
3、幼儿园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面试办法和录取结果另行通知。
三、福利待遇
录取教师和保育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宣城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办法》发放工资(不低于市内其它公办幼儿园工资水平);按照《宣城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聘用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奖励工资;享受幼儿园聘用人员工会福利等;试用期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