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例会,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学习了《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关于文明创建路段巡察督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心副主任王拥军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路段巡查志愿者要积极履行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工作职责;二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提升文明素养,切实在泾县争创省级文明示范县工作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最后,中心主任董树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强化创建责任,全面落实创建任务要求。
会后,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积极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