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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选取旧公务用车拍卖服务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2 15:36 信息来源:局综合管理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拟对我局旧公务用车拍卖的服务商进行公开选取,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4、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    

4、非法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负责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7、企业承诺。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服务商,将入选我局旧公务用车拍卖服务商企业库。需举办公务用车拍卖时,邀企业库内服务商报价,并最终确定拍卖服务商。

2.报名地址: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科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5时    

4.联系电话:0563-3010922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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