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拟对我局旧公务用车拍卖的服务商进行公开选取,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4、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
4、非法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负责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7、企业承诺。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服务商,将入选我局旧公务用车拍卖服务商企业库。需举办公务用车拍卖时,邀企业库内服务商报价,并最终确定拍卖服务商。
2.报名地址: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科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5时
4.联系电话:0563-3010922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