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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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办理其所有的 (品牌型号/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让。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委托书由代理人提交,代理人应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
2.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书等复印件应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