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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食堂科学管理,确保食堂承包商规范经营,认真实施对市直机关食堂服务考评工作,规范考评程序,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宣城市直机关食堂服务考评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综合服务管理、服务质量、满意度等具体考评细则,由成立的考评组按季度进行考评,考评成绩由平时测评、实地测评、综合评定汇总而成。
该局将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评工作,加强对食堂的监管,不断提升食堂服务质量,让就餐干部职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