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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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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6
《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6 15:37 来源:安徽省人社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现对《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对实施农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高度重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谋划“升级版”政策举措,全面改善农村生活条件;要强化“人、地、钱”等要素保障,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三农”多元投入,既建设繁华的城市,也建设繁荣的农村;要加大改革力度,给农村人才评中高级职称。

二、工作目标

贯彻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指示,创新出台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每年评审1万名左右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学习中央及省相关政策文件,研究吉林等省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4月初形成初稿,并征求16个地市人社和农业农村部门单位意见。4月中旬,征求省经信、省住建厅、安农大等8家省直相关单位、高校院所意见。4月18日,召开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专家论证会,邀请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林业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农业经济专业等15名专家进行研究论证。4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1日,再次向各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及调研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实施办法》。

四、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办法》共5章24条,分别为:总则、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程序和附则。第一章总则共7条,主要明确职称评审办法出台依据、评审对象范围、职称层级和名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等人才,职称分高、中、初3个层次,共设置乡村振兴农经专业、农艺专业、农技专业、农林专业、农建专业、工艺专业、兽医专业、畜牧专业、水产专业、电商营销专业、农机化专业等11个专业。第二章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共11条,明确11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提出申报条件。第三章初、中级职称评审共2条,主要明确初、中级职称评审标准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评审标准和结果报省厅备案。第四章申报评审程序共1条,明确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市县人社部门公示推荐,评审工作由省人社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初、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下达的评审计划数开展。第五章附则共3条,主要对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证书打印、使用情况,以及本办法的政策解释、执行期限做了明确。

五、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评审对象,针对职业农民开展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等人才开展职称评审,并完善长效激励机制。

二是破除“四唯”,贴近农民实际建立申报标准条件。坚决打破唯论文、唯奖项、唯学历、唯职称的门槛,也不设置年龄等条件限制,主要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建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的标准条件。

三是聚焦产业发展,根据现实需要设置职称评审专业。突出人才政策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结合安徽实际推出乡村振兴农经、农技、农艺、农林、农建、工艺、兽医、畜牧、水产、农机化以及电商营销等11个专业。

四是省市两级联动,协同开展职称评审。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由省级制定,中、初级职称评审标准由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每年拟评定10000名左右乡村振兴人才,其中高级职称1000名左右,中级职称3000名左右,初级职称6000名左右。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单位:专技处

联系人:许刚

联系方式:0551-6261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