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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48628740X7/202401-0002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和完善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场景平台信息的通知 文号: 宣公节办〔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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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和完善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场景平台信息的通知
文号: 宣公节办〔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和完善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场景平台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6 来源: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摸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底数,根据年度节能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和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场景平台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纳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

    二、报送内容

    (一)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填报

    各级公共机构需在平台上填报基1表(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基2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3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基4表(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综1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综2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综3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综4表(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共8张表。

    1.市直单位

    市直单位(无二级机构),根据本单位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水电气油消费情况,在“数据报送—本级数据填报”中填报基1至基4表(如单位没有中心机房和集中采暖情况,在列表“信息维护-机构信息维护”的相应选项中勾选“否”,则仅需填报基1和基2表,下同)。

    市直单位(有二级机构),根据本单位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水电气油消费情况,主管单位在“数据报送-本级数据填报”中填报基1至基4表,并在“数据审核-基层数据审核”中审核所有二级机构填报好的基1至基4表后(本级单位报表无需审核),在“数据报送-综合数据填报”中汇总上报本系统综1至综4表。若二级机构信息不正确,请与所在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联系并完善信息。

上年度已在系统维护电表户号的单位,本年度各报表中的用电数据已自动抓取,各单位要对比实际发生和系统抓取的用电数据,如有误差,直接修改为实际发生值。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参照市直单位报送方式,逐级汇总报送本地区综1至综4表。

    3.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统计填报。

    4.国家垂直管理部门不纳入我市公共机构统计调查范围。

    (二)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场景应用信息维护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用已分配好账户名及密码,可直接登录到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场景平台(网址:http://ahsjn.ijgsw.com:50029/index),做好以下两项信息维护工作:

    1.基本信息维护:点击“业务系统(右上角)”选择“系统设置”,在“信息维护-单位信息”中,核对已录入的单位基本信息,如有误,点击“信息修改”进行更新维护,同时,在“联系方式”中新增本单位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人员信息。

    2.户号信息维护:同样是在“信息维护”栏,点击“户号信息”,点击“新增户号”,将本单位水电气的户号信息进行维护与更新。一个单位可以添加多个户号,若涉及到“一户多用”情况,导致部分用户无法正常录入维护的,联系所在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在后端处理。

此项工作仅针对未维护的单位,已完成信息维护的单位无需重复操作,维护截止时间为2月29日前。

    三、能耗统计报送方式、周期及时限

    (一)报送方式。统计报表通过国管局“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ggj.greensgcc.com:1443/)进行线上报送。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完成填报同时导出Excel表格连同年度水电气油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一并报送至所在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二)报送周期。统计报表分月填写,按年上报。即在平台中填写2023年度每月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在“年报”中汇总全年数据,确认无误后上报。

    (三)报送时限。市直单位应于2月29日前完成并报送本单位2023年度公共机构消费统计报表(二级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由主管单位合并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科)(联系人:周光福 电话:303175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梳理本地区公共机构名录库,指导督促本地区公共机构开展能耗填报和平台信息维护工作,并于3月4日前汇总、报送本地区2023年度公共机构消费统计报表。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业务培训。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公共机构登录“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ggj.greensgcc.com:1443/),在“帮助中心-文档下载”中,下载、学习、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2022年)》和有关使用教程。

    (二)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受机构改革、行政区域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全市公共机构的数量、结构等会发生变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公共机构名录库更新维护长效机制,定期同本级财政、编制、教科文卫体等部门沟通协调,认真梳理所辖(属)公共机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并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中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全覆盖。

    (三)完善用能计量表具信息。各级公共机构在填报能耗数据前,首先要在基本信息维护页面中录入本单位电表户号信息(已录入的无需重复操作,涉及“一户多用”情况的联系所在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用能数据共享做好准备。

    (四)填报能耗统计数据。各级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各级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五)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机制,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数据质量抽查,组织上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六)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各级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定期对电、煤、燃气、燃油、热力和水等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对所辖(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核实异常数据,计算主要能耗指标,分析能耗变化趋势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数据支撑。


宣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