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部门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4〕92号)等有关规定, 现将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市委市政府文件明确事项,承接省委省政府对市节能考核任务,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年项目,包含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宣传印刷费等。市财政批复9万元预算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该项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使用,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具体落实。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节能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确保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保障2023年节能宣传培训、节能项目改造、公共机构节能节能绩效考评等工作运转。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反馈信息,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调整相关政策、计划、进度,改进或完善项目。 系统地对项目进行评价,有利于项目的最优控制。增强项目实施的社会透明度和管理部门的责任心,为政府制定投资计划、政策提供依据。通过经验教训的反馈,积累基础资料,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决策水平,改进未来的计划和管理,增加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的原则为: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原则,分析的系统性原则,评估的效益性原则,评估方法的规范化原则,评估指标的统一性原则,评估价值尺度的合理性原则,评估资金的时间价值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数量指标方面,开展节能宣传活动4次。在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对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起到表率示范作用。在生态效益指标方面推进节约公共机构行政成本,单位能源节约率提升。在满意度指标方面,节能宣传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良好。
3.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4.评价标准为:省对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细则,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制定的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细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3月7日前):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参与项目评价工作协调会议,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及被评价方的帮助和配合,确定相关部门的联络人员;参加本次绩效评价的培训。
2.执行阶段(3月8日-3月21日):按照评价方案细化评价工作计划,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数据,根据需要组织问卷调查和项目调研等工作;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被评价方的信息沟通,召开小型工作推进会;撰写调研的阶段情况综合报告。
3.总结阶段:(3月22日-3月28日):根据前期报告、专业技术报告、调研与问卷信息、指标体系依托数据,项目评价小组分工独立撰写项目评价报告,小组组长负责报告的总纂。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确保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节能技术宣传,促进了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使用,为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对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起到表率示范作用。本次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制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统筹部署全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积极组织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节水宣传周、垃圾分类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发展理念。
(三)项目产出情况。结合2022年度统计结果,宣城市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为4.22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22.88万吨,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分别为114.8千克标准煤/人、4.7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和30.47千克/平方米,总量和下降比例均达到“十四五”目标任务,助力全市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对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起到表率示范作用。推进节约公共机构行政成本,降低能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