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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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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7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09:59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9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70万元。

二、对符合人才引进、多子女家庭、购买绿色建筑等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可叠加享受。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高于90%时,暂停执行上述政策。期间若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