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市招商合作中心2019年,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积极贯彻落实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水平取得明显提升。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29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强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规划,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在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中心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我中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立足招商引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中心《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制度》、《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制度》、《网上舆情处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我中心就政务公开专项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法、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制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条,多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进一步提升解读内容质量。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等经济社会热点加强主动回应。全年回应关切共发布信息14条,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和政民互动等多种形式齐上阵。同时进一步落实新闻发布工作机制,结合我中心实际,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多形式、立体式、全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2.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全年意见征集10余次,多为涉企意见征集,真正做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大对促改革、调结构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就我中心承担的市政府“一单清”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招商引资),按季度进行全面公开,真正让群众了解我市招商引资实时进展情况。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有力推进等三大攻坚展信息公开。其中精准脱贫栏目共发布23条信息,主要包括扶贫政策、扶贫项目、专项工程、扶贫工作推进情况等一系列内容。应急管理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21条,及时对我市出现的应急情况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设置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等一系列栏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让来宣企业不出门就能了解到我市优越的投资环境。同时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全年共发布财政资金信息10条,全面公开部门预决赛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和部门项目情况。
4.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我中心在接到《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由专人负责,积极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完善。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出台了《宣城市投资合作促进局网站管理制度》,从责任分工、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网站管理维护。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办要求做好网站定期自查,根据栏目更新频率要求发布信息,确保完成各年度、季度抽查。截至12月底,我中心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
5.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开展了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和公开平台升级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共300余条,内容涉及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法规政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公开面达100%。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每季度严格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并针对每季度政务公开测评考核反馈事项,及时起草整改完善工作安排或整改情况报告,逐项补差补缺,盘点销号,努力做到“不留一个问题,不存一处错误”。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专题培训班,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正确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3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497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七)总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指导帮助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贯彻落实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紧密结合的力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增加信息公开途径。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引导科室业务骨干参与,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强新媒体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微博微信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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