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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53号,电话:0563-301107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机关事务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56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信息127条,动态栏目信息729条。一是基础信息常态更新。严格按规定及时更新并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基础信息,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二是重点领域深度拓展。紧密结合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将公众关注的后勤服务保障和公共机构节能作为重点公开领域。加大了对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办公用房管理、机关食堂服务、公共机构节能措施及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使服务保障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循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三审”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致力于构建功能互补、协同联动的多元化公开平台矩阵。一是门户网站主阵地巩固。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功能,全年独立用户访问量达17.5万个,总访问量55.9万次。及时发布我局各项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展示工作情况和成效。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按时间、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二是政务新媒体活力增强。充分发挥“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坚持工作日更新,公众号新增粉丝1100余人,累计关注量突破1万人,发布信息1100余条,原创占比提升至30%,总阅读量超25万次。成为传播机关事务声音、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协同的工作格局,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核实、公开。每月召开工作例会调度推进。二是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会、轮训交流,举办“匠心蓄能·微讲堂”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主动学习新法规、新要求,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实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材料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将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有机融合、主动谋划亮点公开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一是提升信息公开专业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做法,提高业务科室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聚焦便民利民,创新服务公开集成。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清晰、实用的“办事指南”专栏,将公务用车处置、办公用房申请、机关食堂就餐、人才公寓入住等8项高频办事服务的流程、依据、材料和联系方式进行集成公开,并提供表格下载。这种“一站式”的服务信息公开模式,极大方便了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办事,提升了机关内部服务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是聚焦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共建模式。积极参与南京都市圈机关事务一体化发展。2024年6月,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参加了南京都市圈公务出行一体化平台上线启动与签约仪式,并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此举旨在探索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的资源共享与协同服务,是运用区域合作思维创新政务服务和公开模式的有益尝试,为未来相关跨域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