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3 00:00 来源: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3年,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主题主线,突出创新驱动,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着力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责任,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保证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公开、程序严密、权责清晰、监督有效。
    二是抓好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所有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维修项目都及时公布信息、公开招投标;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开采购信息,在网上及时公开所有质疑和针对质疑所作的答复。继续深化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涉及干部职工生活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全部在外网公布,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网上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服务。
    三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和更新工作。鉴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更新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管理和维护工作尤为重要。我局按照“分工负责、由近及远”的原则,以办公室为主,其他科室共同配合,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日常加载维护工作。
    四是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定期检查信息公开、信息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地开展。
    五是建制度、保机制,稳运行、强队伍。针对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实践创新,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的同时,建立保密预审查制度,实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从源头上确保秘密不泄露。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应有功能,建立目录内容主动更新机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诉情况及问题对策

   2013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被诉情况。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4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热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我局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使用规范的索引号和更加科学的编制方式对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根据新的信息公开目录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改进,增加对目录的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的说明。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有关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在业务科室行文时即明确是否可以公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布主动公开的信息,从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将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